赣州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 支持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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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一)从2022年开始,市本级财政设立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金规模逐年增加,支持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赣州市,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及科研创新、公共服务等平台服务企业。各县(市、区)、赣州经开区财政也要逐步加大制造业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二)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加快推动现有68亿元市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规模达到100亿元,持续壮大100亿元“1+5+N”产业基金规模,建立完善市场化运营、容错和激励机制,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类金融社会资本投向“1+5+N”产业重大项目及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各县(市、区)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首位产业内重大项目引进、重大平台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
二、支持企业提质提效
(三)培育制造业领航企业。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50亿元、100亿元和50亿元的企业,且企业营业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幅,分别给予企业高层管理团队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四)支持重点企业规模效益倍增。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增幅达26%及以上的,授予“骏马奖”,给予企业高层管理团队100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增幅达50%及以上的,授予“飞马奖”,给予企业高层管理团队200万元奖励;当年营业收入增长100%及以上的,授予“天马奖”,给予企业高层管理团队30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与制造业领航企业奖励不重复计奖。
(五)支持企业技改升级。每年安排6000万元,对规模以上企业已竣工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列入国家统计库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用于研发、生产、检验检测等软件、设备和土建投资额达1000万元的,给予6%一次性资金奖补,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项目贷款利息额的100%给予不超过2年的项目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当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六)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获得二级(规范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年择优认定10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三级(集成级)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