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是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于1996年12月共建的、以企业化方式运做的事业单位,双方各占50%股份,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研究院占地面积1.6万平米、建筑面积3.2万平米,1999年8月落成使用。
研究院恪守着清华“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秉承了深圳“敢闯敢试,兼容并蓄”的精神,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在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理念,确立了行之有效的发展战略,各项工作持续不断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与成绩。
研究院创立了“四不像”理论,即:研究院既是大学又不完全像大学,文化不同;研究院既是科研机构又不完全像科研院所,内容不同;研究院既是企业又不完全像企业,目标不同;研究院既是事业单位又不完全像事业单位,机制不同。
研究院确定了“四三二一”战略,即:四个加强,加强与清华的纽带,加强与政府的互动,加强与金融的结合,加强与国际的合作;三个重点,重点人才、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两个关系,开拓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关系,集体利益和团队激励的关系;一个核心,体制机制创新。
研究院定位于充当清华大学推进区域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典范、珠三角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摇篮和华南地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据此,研究院提出了四个主要发展目标:第一,推出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第二,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第三,培育高科技创业企业;第四,培养高层次人才。
研究院致力于金融助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借力于科技特色的金融体制创新,全面构建辐射海内外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及产业投资平台,培育关乎国家经济命脉、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具备长期可持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研究院已逐步探索出“科技创新孵化器”的经营发展模式,建立了完善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形成了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发展驱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