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银行,前身为枣庄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2007年7月开业,2012年6月更名为枣庄银行。目前全行设置8个机关部室、15家支行和1个营业部,新筹建新城支行即将开业。
近年来,枣庄银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践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区域品牌银行、全国一流银行”为目标,秉承“高端定位、内涵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坚持“服务地方、服务民生、服务中小、服务高端”的市场定位,服务下沉、服务渗透、服务覆盖,实行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网点建设、业务创新、信息科技、内控管理六大转型,总资产、存款、贷款、利润实现翻番,全行分支机构由15家发展到25家,异地设立分行实现零突破。截至2015年底,枣庄银行资产总额161.70亿元,较2012年底增长62.97%,增幅在全省13家城商行中分居第五位。2015年实际缴纳税收1.69亿元,较2012年增幅为97%。存、贷款达到133.52亿元、88.51亿元,较2012年底分别增长47.55%、47.51%。累计发放贷款584亿元,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均好于监管标准值。
枣庄银行连续两年被中国银监会评为“3A”级银行机构,被评为2013年度“中国最具创新力中小银行”、2014年度“中国最具竞争力中小银行”、 2015年度“中国年度最佳区域经营中小银行”。山东省服务名牌、省级文明单位,被省财政厅评为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AAA”优秀单位,被山东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被枣庄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二等奖”、“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在枣庄市银行业综合评价中,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单位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