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7]117号文批准,由原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并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32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133号文批准,公司于1997年4月21日,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含公司职工股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76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2,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4,000万元,社会公众股8,000万元。
1998年,根据广东省证监会粤证监函[1998]67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59号文的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配3股(配股价8.5元/股),并于1998年7月3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1,600万元。
2000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56号文的批复,公司实施每10股配3股(配股价6.5元/股),其中国有法人股放弃全部配股,社会公众配股3,120万股,并于2000年7月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720万元。
2003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29号文核准,公司增发A股11,160万股(发行价格7.17元/股),并于2003年1月29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880万元。
2003年9月,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5,88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7,940万元,其中转增国有法人股15,600万元,社会公众股12,340万元,并于2003年10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820万元。
2005年7月,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82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50,292万元,其中转增法人股28,080万元,社会公众股22,212万元。
2005年8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800号”文批复和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05年8月18日,公司非流通股东以其持有公司的20,731.20万股股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3.5股股票对价,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34,112万股。
2007年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7]27号文核准,公司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15.3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07年8月6日起,债券持有人可选择转换为股票,并于2007年8月31日收市后首次满足赎回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8,404,410.00元,由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07年10月9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9,524,410.00元。
2011年12月27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452号)文批复,公司控股股东韶钢集团股权被无偿划转至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2012年9月26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韶钢集团正式更名为“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钢铁”),宝钢集团成为其控股股东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3年5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29号)文批复,本公司向控股股东韶关钢铁非公开发行75,000万股股票。经与韶关钢铁协商一致,确定发行价格为2.00元/股,韶关钢铁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19,524,410.00元。
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营黑色金属冶炼加工,金属制品、焦炭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主导产品为板材、线材、棒材三大系列。
公司是广东省最大钢铁生产企业,也是全国率先将循环经济导入公司发展战略的企业,公司立足广东市场,辐射华南市场,定位于伟华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配套材料,充分利用在广东省拥有的独特市场优势,由于产品质量好、服务佳、运输快捷,在华南地区有较强的竞争能力。